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遴选我后悔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务员遴选我后悔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师考了选调之后要辞职吗?

这就看个人怎么想的,教师也很不错的,但是如果你又考上了选调生,说明你不愿意当老师了,所以既然选择考了还成功了,那也是你实现了愿望了,可以辞职去做选调生,如果你后悔了你也可以不去就继续当老师,怎么选择还是看个人自己。

我是事业单位管理岗,有希望过渡成为公务员吗?

前两天刚答过类似的问题,在这里再次重新一下观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过渡为公务员的可能性不大,不大,不大!

事业编制人员想不参加考试直接转公务员,目前只有三种方式可以实现:

第一,提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比如在管理九级或者专技十二级、十一级岗位上任满4年以上,有乡镇工作履历,符合学历、年龄要求,可以通过换届选举的方式直接提拔为乡镇副职置换为行政编制即公务员。这在县区比较普遍,几乎每次换届各地都会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面对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选举提拔。

第二,调任。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进入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置换为公务员。管理岗的调任资格一般要求为:1、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以上职务,即管理八级以上,且任满两年;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这是新版公务员调任规定调整后的调任年龄上限;3、有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有空编。除此之外要有一个关键条件,必须有领导助力,否则再好的条件也调不了。

第三,公选。2012年前,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风靡一时,符合条件的事业在编人员只要通过公选,即可转岗到相应的行政岗位上任职,担任领导职务。这两年,公选基本上已经停止,但各地仍会以引进人才等方式开展一些类似于公选的干部选拔,吸纳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进入行政机关。

当前正在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部分事业单位可能被并入行政机关,或转为参公单位,有的人就以为事业编有机会转公务员了,其实不然。机关事业单位目前实行的是编制限额管理,机构改革可能会撤并整合部分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增加编制,确需增加的只能在总盘内调剂。因此实际上机关单位现在仍普遍缺编,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编制用来置换,事业单位转隶后,只能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随职能划转,保留原有身份不变,暂时混编混岗使用。事业编想通过改革方式直接过渡转公务员,一个字:难!

事业单位管理岗直接过渡成为公务员,理论上有可能,但是受机构改革因素影响,最终取决于编制数量、职位数量。

一种情况,改革的方式直接划转。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背景下,要求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面撤销,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其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的多少,通过改革,将所有的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后,根据承担职能的多少,撤销原有的事业机构,将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划转、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过渡成为公务员。这里有个例子,海南省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此前,海南省粮食局只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而改革之后,粮食局将变身为行政机关,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行政职能,人员编制也就转为公务员了。

第二种情况,换届的方式直接提拔。2017年换届的时候,我们这里有政策,三类乡镇人员可以直接任行政副科。一是事业编干部,二是大学生村官,三是优秀村干部,但是员额比较少,要经过考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这种情况,五年才有一次机会。

第三种情况,转任的方式直接安排。我们本地的政策是在事业编制科级实职岗位满一年,不超过40周岁(最新政策延后到4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就可以转任到公务员实职科级岗位。但,同样要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因为机构职数数量锐减,这条路基本上是独木桥。

第四种情况,考试的方式转换身份。有的地区,为了集中解决目前混编混岗情况,由省委统一安排专门考试,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通过考试直接转换岗位。这里有个例子,辽宁省为扎实推进乡镇、县(市、区) (不含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等,下同)事业单位改革,有效解决机关缺员问题,经省委研究决定,***取调任、考试录用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公益***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下同)工作人员充实机关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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